20160427

回憶的餘燼/Julian Barnes

其實,我一直很希望有個地方可以便利地拿來寫短記。

只是好多個好多個好用的平台,都已經被我設定一個非常專屬非常專屬的使用目的了。


Twitter就不用說了,何況他的字數太少了,不夠讓我寫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停止的短記。

Blogger是我現在拿來寫文章的平台,但我每一次的發文總是絞盡腦汁地掏空自己,也因此我很難用輕鬆的心態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導致我的出文速度非常的緩慢)。與「便利地寫短記」這個目標有非常大的落差,也無法使用。

Facebook在好一段時間以後,我終於發現(我早該發現只是反骨地不願意承認)它比起一個社交平台,更像是個人的媒體平台,畢竟我與人的互動模式實在不適合這種複雜的社交網路,也因此我已經慢慢的退出了這個社群。

而,有個好用的微型部落格叫做Tumblr,我也有用過,但在一些令我崩壞的原因之後我把它玩壞了。更應該說,我暫時還沒有辦法打開那個地方,好好檢視自己之前的樣子。甚至更應該說--希望那個地方保持它現在的樣子,不要再被更動了,像是個時光膠囊,只是屬於糟糕的那一種。

現在我在Discord上(嚴格來說,這根本不是什麼個人的文字交流平台)擁有了自己的短記空間,雖然不確定這個空間的運作會多穩定,也許只要很簡單的幾個鍵或一個錯誤就能使我的心血一夕清空(反正,短記也只是短記)。總之,我常在上面分享一些有的沒的,優點是我大部分現實生活中認識我的人是看不到的,再加上如果真的有人想看他們還是能看到,而這滿足了我一絲絲的薄紗舞台情節。缺點大概就是,前述的穩定性問題,以及,嗯,沒什麼人看。

之所以扯了那麼多,是因為某一天晚上(其實我有紀錄是哪一天:3/21),我特別早地上了床,想說睡不著,就隨手翻起了一本書,回憶的餘燼。沒想到看著看著,我就一路看到了將近四點,然後把這本僅兩百頁的書啃光了。

這本書是在網路上跟別人買二手買來的,其實在購買之前,我對於故事內容完全沒有認識,只是我一直很喜歡影集《the Newsroom》中女主角Emily Mortimer的口音,雖然不確定這個口音是她與生俱來的口音,抑或是為了劇情需要特別去練的口音,總之我就去查了她還演過什麼片,後來就發現她好似會在2016新上映的電影《The Sense of an Ending》中出演,就查了這本書是什麼來頭,然後莫名的購物衝動就讓我買下了此書。

雖然我其實不需要花太長的篇幅來說明我為什麼要買這本書,就像我不必說我剛剛終於第一次刮鬍子把自己刮傷了的事情一樣。我想說的事情是,其實我一直很想分享生活中的大小事,只是由於很多精神上的因素,我不得不一直拖延這些事情,讓自己變得像一個自閉兒,甚至在最近還認為自己快要得了失語症。

好了,打住!那都不是重點,讓我們繼續關心正文。


我很喜歡珍‧尤斯卡在《舊金山紀事報》上對於這本書的評價,它寫:「這本兩百頁的《回憶的餘燼》是我讀過最厚的一部書。所以準備好一讀再讀吧。你絕不會後悔的。

看完以後,我十二萬分同意他的說法。

以往,我在做書摘的時候,僅僅只是記下,卻沒有分享太多的思緒,詳細說明為什麼我得花時間記下它們。這一次,我會盡量在記完以後,多跟各位分享一些我那不著邊際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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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62
有一次有個人對我說,公職(至少是較高階的公職)是個充滿挑戰的工作場所,因為那需要你不斷做出道德抉擇。

Page 65

Page 69
在美國期間,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安妮。她是美國人,像我一樣到處漫遊。我們兩人「一拍即合」(這是她的形容),共度了三個月。她穿格子襯衫,有雙綠中帶灰的眼睛,舉止友善開朗。我們很快很輕易地成了情人,我不敢相信自己如此幸運,也不敢相信事情竟如此簡單。先是朋友,然後成了床伴,我們一起笑,一起喝酒,一起抽點大麻,一起一次一點地見識這世界。然後,在沒有任何嫌隙與互相指控的情況下分手。「好聚好散。」她這樣說過,也真的這樣想。

Page 71
「你想這會不會跟他太聰明有關?」
「我沒看過智力與自殺相關性的統計數字。」
「話是沒錯,東尼,但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好吧,就這樣說吧:你是個聰明的孩子,但沒有太聰明,所以不會做出那樣的事。」

Page 72
在留給死因調查官的遺書中,他如此解釋自己自殺的理由:因為人生是件不求自來的禮物,所以,任何懂得思考的人都有哲學責任去檢視這禮物的性質和它帶來的後果,而如果一個人斷定這禮物不值得接受,就有道德責任根據這結論採取行動。

Page 77
我們大部分人第一次經歷戀愛之後,即便這戀愛沒有開花結果(又尤其是它沒開花結果),都會認定它足以證明生命是值得活的。雖然日後年歲也許會改變我們這種想法,甚至讓我們完全放棄對愛情的憧憬,但在愛情第一次來敲門時,它仍是無與倫比的。同意嗎?

Page 83
我已經明白,歷史在更大部分上是生還者的回憶,而這些生還者大多既非戰勝者,亦非戰敗者。

Page 130
但時間…是多麼奇怪的一回事:它會先讓我們自信滿滿,然後再把我們給弄糊塗。當我們以為自己變得成熟,其實我們只是變得安全。當我們以為自己在克盡職責,其實我們只是懦弱地過生活。我們到頭來會發現,所謂的「合乎實際」只是一種用來逃避問題而非面對問題的方式。時間…只要給我們夠多時間,我們那些最有自信的決定就會變得搖搖晃晃,我們最深信不疑的事就會變得反覆無常。

Page 143
人格大概就像智力 ,唯一的不同是人格的高峰期出現得比智力晚:大概是介乎二十歲和三十歲之間。在那之後,我們就會固著於業已得到的人格。我們將會一直「做自己」,直到百年歸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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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發現到我雖然記下了Page 65,但那頁卻是空白的。

老實說,我是一個很容易分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其實沒辦法專心地持續下去。

上次剪頭髮時,跟設計師聊了下天,談到了ADHD的問題,我們一致同意,搞不好我真的有這樣的毛病。當然,說真的像是過動症幾乎可以被歸類為「文明病」定義中的病症,也是有《你是過動兒嗎?看你住在哪個國家而定》這種我明顯比較喜歡的說法存在。

總之,寫書摘對我而言一個最困難的地方是,我每次總是只能在閱讀時草草地記下頁碼,因為容易分心的我,多餘的動作能夠輕易地打斷我讀書的雅致。

草草記下頁碼的結果自然是,之後真的要寫成書摘的時候,發現我已經忘了我是要摘下哪一段了。所以,我就這樣看著六十五頁發呆,把那頁的前後文都讀過,甚至翻回前面又翻到更後面的頁數重複看好幾遍。

好的恭喜,我真的忘了。


這本書的劇情是在描述一個男子以事後記述的形式,描述自己記憶的故事。書中有許多對於人生或各類事物的哲學探討,以及對於記憶的反思。

我看過一些關於講述大腦運作方式,以及人腦缺陷(雖然那也不應該被稱為缺陷)的書(如《大腦開竅手冊》,對於人類的記憶不可靠這一件事情已經有相當程度的了解。所以一般而言我不敢斷定自己的記憶是如何的,畢竟記憶中常常夾雜著感受。

而這些夾雜著感受的記憶後來會變成所謂的回憶,偶爾在你的腦中播放幾次,而每一次的回憶都會再度加深對於這些事件的印象,之後這些回憶會完全定型。

本書點明了一個重要的關鍵,即是:當初你以為對於一件事情抽絲剝繭後,所得到的真相卻也不一定是真相。事情有太多角度了,許多你以為當初加害於你或對不起你的人,或許也只是言過其實。

書中的主角在經歷過挫折以及認為他人對不起自己以後,用了自己認為體面的方式(或應該說自己覺得很爽,而且不違反法律甚至是道德)的方式報復對方,卻在數十年以後發現事情跟他所想的不一樣。並且當初的報復竟對對方造成了相當大程度的影響。

我的心被這兩百多頁的書壓得好重好重。因為我認為我也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而且不只一次,一而再、再而三地這麼做。對著那些手無搏雞之力的人。

即使這只是一句空話,因為身為人類,我們不可能跳脫於自身的角度來用另外一種視角觀看自己身上發生的事件,以及事件所加諸於自己的感受。但或許我們真的該放下成見,試圖用對方的語言跟自己溝通。

總之,這本書改變我很多。雖然我才二十四歲,可是我已經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似乎已經有一些朋友慢慢開始進入了停止思考,不再求反省與改變的階段了。

我希望我可以不要像書摘第143頁說的那樣。直到很老很老以後,我都還是能保持開放的態度來面對許多觀點,並隨時準備好改變自己既有的陳腐觀點--當然,那些觀點需要說服我。


我很喜歡69頁書摘中主角對於這段戀情的描述。短短一串文字,卻直接帶走了一段記憶。有些回憶是美好的,是令人感動的,也是一個養分,被吸收起來成為你整個人的一部分,使你變得更完整(看了電影《年輕氣盛》以後,我開始覺得 complete 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單字--它可以翻譯成全然、完整)。

而72頁是哲學上對於生命權的一種思考方式,大多數的社會對於自殺是抱持著非常負面的態度的。許多人把自殺當成是一種對於生命本身的逃避,甚至有極端的思想是認為自殺者是達爾文「適者生存」的最佳例子。但卻沒有能力進行任何對於生命與其本質的討論,甚至也沒有足以說服他人的論證。我覺得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前陣子在Discord上,有個戰友(雖然他問題很多)又在找人討戰,想跟人討論「你覺得同性戀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 這樣的問題。雖然在一個遊戲社群莫名其妙挑這種問題出來問真的是不合時宜,但不得否認的是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完全一點都不關心事物的本質或甚至連問「為什麼」都做不到。當然,台灣對於思考抽象事物的能力,或是關於哲學訓練的程度都遠遠不足,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是難免的吧。

只是我認為這樣的生活環境與跟人對話的品質,是在浪費人類其突出於其他物種之外的智力。再說一次,我覺得這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好啦,也不是一定要寫得那麼裝B,只是我覺得我真的快要從一個假文青邁進為一個真正的文青了。雖然說我的年紀可能也快要不能再被叫做「青」了,何況對於穿著我也沒什麼獨特的品味。

總之,這段時間還讀了其他一些很有意義的書。所以想表達的事情遠遠不只於此。

但下次吧。


我還是希望我能寫出各種東西來的,畢竟寫作真的是我能在這亂世中找到自我的唯一方法。 
何況這甚至不是寫作,只是個書摘,而且還掛羊頭賣狗肉地,實際上這篇文成了一篇任意讓思緒奔馳的載體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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