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臉書分享了台灣社會信息圖表的一則貼文。朋友在底下回覆:「那有什麼替代方案呢?」我簡單的回覆了一串,但想想覺得不夠,於是我決定把我的想法寫成文章,整理給大家以及自己看。
為了讓大家決定值不值得看這篇文章,在文章開頭我得先表明立場。
我自己的對於死刑存廢的議題,是有著非常浮動的思想,你可以說我沒什麼核心立場。如果這個議題有光譜可言,若支持死刑是白色,廢除死刑是黑色,以及不知道該支持還是反對的,處在模糊地帶的灰色,我的變化應該是這樣的:
★★★★★★★★★★★★★★★
時間從左至右→
看起來很果然很浮動很亂對吧?我對死刑存廢本身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我認為死刑的存廢並不能通用在每一個國家(或說社會)上,而是應該依照個別社會的環境與條件做判斷。
針對台灣的死刑存廢問題,我目前支持維持死刑。
底下會說明我的理由,本文我打算分成三個階段處理。
- 死刑存廢的開端簡單整理
- 討論「死刑存廢」的條件
- 我對死刑存廢的目前看法
1. 死刑存廢的開端
這幾年以來台灣一直有所謂的死刑存廢問題,這其實跟所謂的統獨問題有點雷同,我的意思是,都剛好分成兩大派擁護者,站在中立(或第三方)、沒意見的人可以說是極少數。
依我最早對死刑存廢議題開始有印象的時間,是2010年(在這之前,我是一個對政治與社會問題毫不關心的人,在這邊我要感謝哲學哲學雞蛋糕改變了我的人生),那時行政院長吳敦義被立委吳育昇質詢,他們連續四年多未批准任何一個槍決命令。而當時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明了自己的立場為廢死,引發了台灣對於死刑存廢兩派人馬的爭議與抗議。
由於這些爭議與壓力,王清峰最後選擇辭職。繼任的曾勇夫上台後就批准槍決命令,才暫時平息了這場爭議。此後,每當有社會重大刑犯出現,死刑存廢爭議又會被拿出來激戰一番。
最近由於法務部一次簽了五個死刑犯,以及大家肯定都知道的北捷無差別殺人事件,死刑存廢的議題又開始被眾多人民關注。
2. 討論「死刑存廢」的條件
再來,講我對「談死刑存廢」這件事情本身的看法。表面上,這是一個關於「一種刑罰該不該存在」的問題,但實際上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它牽扯到一個人的生死(注意,不是一個「犯人」的生死,是一個「人」的生死,釐清這件事很重要)問題。每個人都可能是這整個制度與環境底下的受害者或加害者,因此我們處理這個問題時必須更加謹慎。
先從剔除那些一看就知道不正確的論述開始。比較簡單的文章,我推薦看死刑地圖,這篇文章把當時熱門主流(而且大有問題)的支持死刑論述與廢除死刑論述簡單整理了出來,並個別都寫了一篇文章討論它們。
你可能還要知道一些法律與刑罰的相關知識,像是應報理論、刑罰的嚇阻力、比例原則、無罪推定原則、自由心證、供詞的可信度等等。
我們也應該要從一些其他角度切入,比方說人渣文本的關於死刑系列就有四種觀點(1、2、3、4)。 同時你也得對雙方論述上的一些缺陷有著認知,比方說誤判(江國慶案)、生命權的不可侵犯性。
等你開始有了一些基礎以後,你就可以建構這些基礎,得出一個大致架構(像是這個)。你能利用這個架構,形成一個簡單的論述,去找別人討論,或收集更多資料,設法再繼續找出這個論述的問題,修改它,讓它變得更好。這樣,你就能找到一套屬於自己的完整論述。並且從中得到「答案」。並非只是認為「我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你想你的我想我的我們互不干涉!」。不管支持死刑還是廢除死刑都一樣,若你的思考不容許質疑與討論,那說穿了你就只是在自爽而已。
沒有知識基礎的論述是幾乎沒有價值的,沒有經過足夠討論就得出的結論也是很可能會是漏洞百出的。這也是我認為為什麼會有那些宣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支持死刑,還是反對死刑的人存在,這些人大多是學者或知識份子,他們不願意抱持著可能犯錯(或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的危險,去為其中一方背書。或你也可以說,他們不願意擔負這種太沉重的責任。
而我們也應該要多下點功夫在自己的想法上。即使我們一般人的影響力(權威)不及他們也不該忽視它。
3. 我對死刑存廢的目前看法
這裡只談我對於台灣跟死刑之間關係的看法。以及我認為該怎麼做。
我認為死刑在台灣有必要性,這出於文化方面考量。如人渣文本的關於死刑一(上面有連結)就說,死刑在台灣就像是個儀式,只要執行了死刑,就可以安撫受害者家屬的傷痛,也能撫平社會大眾的對於這些犯人的恐懼。就好像人們要去廟裡收驚一樣,不管收驚這件事情本身有沒有道理,它的效用是被社會大眾肯定的。若是哪一天政府下令明禁收驚,收驚從台灣文化裡頭消失掉了,很可能會引發恐慌,甚至衍生出社會問題。
而且,別忘了。這是一個民主社會,既然絕大部分的台灣民眾(起碼我的觀察真的是絕大部分)都需要死刑存在,在反對死刑的人沒有辦法說服(或說「教育」)大眾廢除死刑之前,死刑不應該廢除。如果真的不顧民意強制廢除死刑,就會像我說的禁止收驚一樣,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問題,好比說,有更多的「鄭捷」出來無差別濫殺。以效益主義(雖然這很無情)的觀點來說,錯殺(誤判)幾個犯人比起以後可能會出現更多「鄭捷」來說,可能好多了。
但從台灣的司法問題方面考量,台灣人信任自己國家的司法機關嗎?信任檢警體系嗎?想想最近被槍決的劉炎國吧,上面已經提過的江國慶吧,還有蘇建和吧,檢警利用刑法153拘提吧,能超越憲法的方神吧,超越刑法的蔡立委(這種案子居然不敢辦他?)吧,九月政爭吧,貪污案如林益世吧,軍中冤案如洪仲丘吧,甚至是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別人罵的「恐龍法官」等等,大多數的台灣人對我們的司法機關有自信嗎?你可以好好想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你對司法沒有自信,你怎麼會願意把死刑那麼一個重大的問題,交給我們的司法機關來處理它。難道你認為我們的法官檢察官,在面對上述這些問題的時候,是「恐龍」的,是無力的。可是只要一回到死刑判決問題上來,他們就立刻會像是大力水手卜派吃了波菜,還是什麼包青天啊什麼福爾摩斯啊什麼狄仁杰一樣辦案無人能敵且大公無私嗎?你在開玩笑吧????
這可是死刑啊!是要得在犯了最嚴重的罪的情況下才有的最高刑罰,是不是我們能反過來說,其他的刑罰跟罪行都低於死刑的層級(即使我知道這有爭議)?要是他們連這個都辦不好,你還期待他們會把死刑搞妥嗎?
不管是支持死刑的人也好,還是反對死刑的人也好,這兩方中間肯定還是有一些觀念是有交集的,要是我們可以從兩方能交集的地方理出頭緒,我們就能一步步進逼問題的核心。
而經過我上面的個人看法,這兩種層面加起來,我覺得台灣目前應該討論的核心不在於死刑存廢。而是,司法機關與檢警體系的改革。如何改革?我們得先發現問題的根源在哪裡。
我這邊不負責任猜測:司法機關之所以產生這些問題,很可能是因為根本沒人監督他們,那要問是哪個單位負責管他們的,依照我國的政治制度,應是監察院。但監察院幾年下來對於監督司法體系幾乎沒有什麼作用,雖然我手邊沒有太多資料,但我的偏見告訴我監察院還真的應該廢掉。我們必須好好整頓一下這個體系,凝聚眾人的力量,把力氣放在刀口上,而不是製造人民的對立與彼此間的謾罵、肉搜。你把對方戰爆問題還是不會解決啊!
或許我們應該先來討論監察院在台灣到底有什麼用處,先把支持監察院的人(雖然可能沒有,或稱自己為「沉默的多數」)跟反對監察院的人分兩邊大家互相吵一 架,這樣就會跑出很多關於監察院的資料跟案件,跟有的沒的東西,我們就可以改正(或甚至廢除)這個機關,進一步矯正司法體系了。
我的結論是,死刑的存廢可以先擱置。重點在於:只要沒有能使台灣人民放心的健全司法,也沒有一個會認真監督司法的單位,我們國家所執行的任何一個死刑,甚至是我們國家所判決的任何一種刑罰,都可能會有或大或小的漏洞。
而只要這個問題還存在,我認為政府就不該貿然執行任何一件不可逆的槍決命令。否則,這就是一種國家暴力。而你我都正在替這種暴力背書。
等到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們才可能更進一步,比方說宣導死刑的意義與概念,及它在司法機關健全下依然存在的缺點。透過一步步的討論、教育及修正,來讓整個社會了解死刑存廢的問題。
直到那刻起,談死刑的存廢才會有意義。而這也是雙方都想要的不是嗎?
起碼比各說各話好多了吧。
你說因為要安撫大眾所以 必須要繼續存在? 這什麼鳥理論? 你的邏輯在哪? 那麼是不是只要9成的人同意 剩下的一成就該死?
回覆刪除民主是什麼? 少數服從多數 但又可不傷害到少數 你這樣想法只是單純的多數暴力
更不用說什麼效益主義 所以寧可錯殺一百也不可放過一人? 不倫別人在可惡 屋菇的人就是不該被處罰!! 請你搞清楚
如果效益那麼重要 那是不是為了某個重大實驗 可以隨便抓幾個乞丐當白老鼠?
你都說你不相信司法了 還支持這司法判出來的死刑..
你似乎沒有正確的理解我的主張 要不要重讀幾遍試試看 我寫得很清楚 打稻草人對討論沒幫助 有問題用問的 感恩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