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麼是「反割闌尾條款」的人,最好先看這則新聞。
好了,在講這個修法以前,我先解釋一下什麼叫做「割闌尾」。而這要從之前鬧很大的太陽花學運開始講。
太陽花學運,是從3/18號,由於張慶忠委員不顧程序欲強行通過黑箱服貿協議,使得一群學生前去立法院抗爭,並衝入院內占領會場長達將近一個月的行動。由於黑箱服貿的爭議核心是--沒有一個法條可以來監督兩岸簽訂的任何條約,導致政府簽訂的事項我們完全束手無策,所以這場抗爭行動的主要訴求是「先立法,再審查」。
在當時,學生們列出全部立委的名單,希望立委可以同意這項訴求,即先訂立《兩岸條約簽訂監督條例》,再用此法來審議服貿,以及往後所有的兩岸條約。他們把名單全部列出來,並標註誰是同意,誰是不同意的。民進黨團很快的每個人都簽了承諾書,交給抗爭學生,其他小黨也全部同意並簽名了,但國民黨團除了陳根德立委以外,沒有一位成員簽署「先立法再審查」的承諾書。
學生們認為這種現象是由於國民黨的立法委員他們不敢違反黨的決議,受到黨紀綁架的因素所導致,因此一群學生自發性的辦起了「割闌尾計畫」,要求只聽黨意,不聽民意的民選立法委員,沒有資格代替人民行使參政權,必須受到罷免制裁,以修正已經失靈的代議制度。
而這個計畫一直到了五月二號,則正式啟動。割闌尾團隊收集了大量資料以及網路民調以後,決定先從三個「發炎最嚴重」的藍委(闌尾)開始割起。
而國民黨團對此計畫的對策原本只是嗆嗆聲,說說這些人只是在鬧,內政部與監察院甚至說割闌尾計畫的募款可能違反《政治獻金法》,但很快被割闌尾團隊以兩年前監察院自己對《政治獻金法》的法律詮釋打臉。
甚至說不只有割闌尾,也應該「除綠黴」,企圖將此計畫打成是以往的藍綠惡鬥。在五月九號,劇情急轉直下,張慶忠委員利用自己是議題排程的召集委員職務之便,將「反割闌尾條款」條款排入了議程,並已經通過一讀程序。
以上就是割闌尾計畫的大略前情提要。
我個人覺得這個法案只要通過了,台灣的代議制度基本上就是毀了。憲法明文規定,人民享有四種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但我們台灣人民除了選舉以外的權力,其他三項權力對於我們都是那麼的遙不可及。
先談談現行的立法委員選舉及罷免方式吧。立法委員的選出主要是分選區決定,另外再以全國人民的政黨票,選出一定比例席次的不分區立委。而立法委員的罷免,則是要經過三階段的程序才能實際上完成對一個立委的罷免。筆者這邊根據網路上的資料,我們以蔡正元委員當實例,來說明現行的罷免制度是怎麼運作的。
2%提議,首先要經過該選區的總選舉人口(有投票權的人口)的2%來提議罷免案,蔡正元委員該選區的總選舉人口是299527。也就是說,必須要有5991(採無條件進位法取值到個位數,以下所有數字亦同)個人參加提議,罷免程序才可以到下一階段。
13%連署,再來要經過總選舉人口的13%人數連署罷免案,才能正式進行罷免案的投票。拿出你的小算盤:299527中的13%是38939人。要有這些人參加連署,才能再讓罷免案進入最後一階段--投票。
50%雙過半,立法委員的罷免法採的是雙過半機制,意思是,總投票的人口要超過總選舉人口的50%,而且罷免票要佔總投票數的50%,罷免才得以成功。也就是說,起碼要149763(近十五萬票)個人出來投票,罷免案才會成功過關。反對罷免的人,除了投反對票以外,還能選擇不出來投票,不管怎麼做罷免都難以成功。
再讓我們看看2012年的立法委員選舉,蔡正元委員是以多少票「高票」當選的吧。
資料告訴我們的是111260票,大概是十一萬票左右。等等,怎麼有點奇怪啊?
這個選舉罷免制度告訴我們的是,在南港內湖區,要同意選出一個立法委員,只要11萬票就夠了,可是要是他做得不好,我們想罷免他,卻至少要花15萬票才能做到這件事情。
投票採用的機制是簡單的多數決,不需要人數門檻,但罷免卻需要設一個總投票人數的門檻來防止弊案機制。這樣你可以知道現行的選舉罷免法是多麼的不可思議了。另外還有一點弔詭的是,選舉是可以打廣告造勢的,但罷免卻禁止任何廣告及宣傳活動。
先不論這些總總不合理好了,國民黨團居然還想強行通過這個「反割闌尾條款」,這個條款一旦修過了,將來未來想罷免任何的立法委員,都必須附上自己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戶籍資料。這是一件多麻煩的事情,試想每一個提案人、連署人都必須附上相關文件,才能做相關提案,而這些個人資料,除了有可能外洩以外,不僅不符合投票的不記名原則,也將浪費罷免人更多的時間與金錢。可以說是變相的增加了罷免的難度。
國民黨團認為,這樣子做是為了防止灌票,但原本的提案及連署制度,原本就已經需要填寫住址及身分證字號等等的個人資訊了,真的有必要再加上一層「防護措施」嗎?
你願意讓國民黨團修過這個完全不保障人民權力的法案嗎?你願意讓罷免法變成保障「罷免肯定不成功」的法案嗎?
在媒體所營造的和平環境底下,到底還有多少權益是人民正在一點一滴被剝奪的呢?
希望大家一起來關注這件事情,當這樣的罷免法一修過了,我們的代議制度將只變成了每四年選出一次立法委員的選舉遊戲,他們只需要在選舉前騙騙選票,就可以享有往後四年無法受人民監督的參政權力,你認為這是代議制度的本意嗎?
不要再讓自己的公民權益睡著了。
我在此請求各位。
我們能做什麼?
一、你可以加入這個活動--「打電話給立委」。
若你不好意思打電話,你還能往下看。
二、快點加入割闌尾計畫,對三個選區的立委提出罷免案。若你不知道你有什麼理由應該罷免他們,文章上面那邊有三個立委的相關新聞時間軸,你可以去尋找一些資料。
像是關於蔡正元座車的新聞、或是全力輔選連勝文的新聞;或是吳育昇標準只聽黨意不聽民意的種種行為;又或是林鴻池認為罷免是違反民主法治精神的行為。或是他們的政績(林鴻池、吳育昇)。
三、若你不是該三個立委的選區選舉人也沒關係,請你多繼續關注相關資訊,並跟你的朋友討論這件事情。我相信一個原則,只要有人願意關注一個議題,關注就會引起輿論、輿論一多就會引起抗議、抗議就能給政府施加壓力,壓力就能強迫政府正視問題並改變它。
好比說兩岸監督條例吧,好比說松山菸廠護樹吧,好比說新莊樂生療養院吧,又好比國高中的歷史課綱微調吧。有很多重要的議題都需要更多人的關注,所以請你繼續Follow這些事情吧,每個公民都有能力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的,只要你願意多跟別人聊這些。
以上。台灣民主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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