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風箏說〉,以及關於比喻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今天上午,我在上週的週記結尾寫了我認為風箏與人的關係,其中有一句是「風箏需要人,人卻不需要風箏」。這一段我先把它稱為「風箏說」好了。

我的〈風箏說〉引來了菜醬的批評指教,他說,「講這什麼傻話,風箏躺在那邊要人幹嘛?如果人想要放風箏的時候,人就需要風箏了啊。」

被這樣指教,當下覺得有點被找碴,這不就是一個文學比喻嗎,我試圖釐清我的脈絡,我說:是因為風箏想飛,所以才需要人來幫他啊。

「那你說,你想放風箏的時候需要什麼。」

「……風箏。」

「還敢大言不慚的說人不需要風箏。」

「……」我不得不說,其實還蠻有道理的,我本來還想反駁,可是卻找不到任何一個反擊的話,逼得我啞口無言,最後我只能弱弱的擠出「相對而言嘛」這五個字來舉白旗投降。

本來以為這樣就沒事了,沒想到他真是不給人台階下:「相對而言?風箏是無機物,他無欲無求,根本什麼都不需要。」風箏躺在那裡好好的,你管他幹什麼。

在一個三十幾個人的群組裡面,我被這樣羞辱實在是顏面無光(雖然其實這群組平常也沒人在看),我只好開大招,「這是文學意象。」

隨著我這樣四兩撥千金之後,有人提到了塞子棋子,我們的戰鬥被拖入了韓國瑜的泥沼中,接著話題開始歪掉,不了了之。


之所以紀錄這件事情,是因為我本來只是對這段對話感到好笑,可是下班的時候又回想起來,覺得居然有一些部分是可以往下探究的。

我偶爾會想到比喻這回事,應該說,我想的是寫東西這回事。

一直以來,我是一個以寫東西作為使命的人,我的意思是,我覺得只有在我寫東西的時候,我的人生才有了意義,其他大部分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活著不知道在幹什麼。

而我寫東西的風格,可能就跟我表達或講幹話的風格一樣,幾乎是口無遮攔而且火力全開地自由書寫,我腦中彈出什麼我就寫下來,然後把其他部分刪掉,留下其中有意義的那塊。也因此我寫的東西總是又臭又長而且充滿細節,我很喜歡自己這樣。

我猜這源自於我自認為自己是發散性思考的緣故,我很容易從某件事情聯想到另一件無關的事(當然我不覺得無關),也因此我常常會說一些很令人摸不著頭緒,很跳的話。

這樣的思考方式用在我的表達上,我就變成了一個很浮濫地使用比喻的人,而這些比喻令我的思考有著彈性,我可以令一件事物無限聯想或延伸出其他花樣。

前面雖然用「文學意象」來做辯答,但其實我也不是真的很懂文學,或應該說在文學的世界裡我根本就是個超級門外漢。

有時候很膚淺地對我而言,我會覺得寫東西是不是就是這樣隨意連結出有趣的意義然後再把他發表出來就好了?

所謂文學是否有很多時候都著重在比喻上面呢?或是詩也是這樣,近期在網路上看到的那些詩,有一些詩,都會寫什麼像什麼,什麼什麼就如什麼什麼一樣,看了這樣的詩被發表,還被好多人按讚,有時候我會有一種「沒有感覺」的感覺,也不是輕蔑的意思,只是該怎麼說呢?我會覺得這樣直接把比喻直白地用在詩上面,好像詩就只是一種斷行的比喻而已。

當然,我並不是想要定義詩是什麼,不過有時候我並無法從這樣的作品中感受出詩意。我自己也寫過這樣的東西,而我說服自己它就是詩(只要自己認為是詩他就可以是詩了對嗎?許赫的定義令我有點不思進取,甚至成為我逃避的藉口,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我扭曲了他話中的原意)。沒錯就是這麼廉價,但有時候自己寫出廉價的東西,自己也會覺得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叫它是詩。

可是我經常反覆會想的事情是,所以說,比喻就是文學了嗎?比喻就是詩了嗎?

我一直覺得我寫東西有點卡住,特別是寫詩,我覺得我陷入一個瓶頸,而且越寫越差了。

不過先讓我們回來談比喻吧。


通常比喻的好,我們會覺得很優美、相當一箭穿心的精準、或者是很有趣;可是比喻不好的時候,就會引來不理解的批評、阻礙別人理解、甚至誤導別人。

當然,比喻好跟不好這件事情,甚至比喻有沒有所謂的好跟不好,在這邊不是我想要談論的重點,我先放在一邊不提。我也不是想要影射說「菜醬覺得這個比喻不好,是因為他不懂我」。

我想談的是比喻的目的。為什麼我們需要使用比喻呢,我覺得比喻最主要的目的,是用來溝通。

我相信我們人早在國一的國文課上學〈修辭法:譬喻〉之前,就已經在大量地使用比喻了,所謂的比喻,如果寫成公式的話,其實就是:A像B;或是A有與B相似的性質。而老師也是這樣說的,比喻的基本喻詞就是「像」,只要出現「像」,其實就是在使用這種修辭法。

如果你想讓別人理解A,別人卻無法理解的時候,你可以講一個跟A很像的B,而這個B應該是對方能夠理解的。這樣子,本來那個人不理解A,但因為聽過了跟A很像的B的例子以後,他變得理解A了。

寫成推導論證的形式會變成以下這樣:
  1. 某甲不理解A,理解B
  2. 某乙說B像A一樣
  3. 某甲理解A

這樣的修辭技法,我猜因為這種製造事物之間的連結經常產生火花,靈光一閃,所以開始在文學中被大量地使用。許多人不太喜歡觀看文學作品,正是因為有些文學作品中充滿著大量的比喻,但這些比喻並沒有特別要說明什麼東西(或許它試著營造某種氛圍),甚至也沒有打算要跟讀者們溝通,而只是用比喻來形容他所看到的每一件事物,窗戶、光線、溫度……

我想到喬欣跟我說,他一直是沒有辦法看書的人,他看到很多字就會覺得很不耐煩,昏倒。

我們聊到這件事情,他的意思大概是說:因為文章裡面很多字啊,我要花很多時間在上面,可是電影或電視就不是這樣。你看,如果有一個冬天下雪的景色,在電視場景裡面,可能一個鏡頭就帶過,一看就懂了。可是如果在小說裡面要描述,作者就要寫很多形容詞來講這個冬天,什麼大雪紛飛,冷得大家穿起了大衣直打顫之類的。我光是看完這些敘述,我就累了,根本就不會想往下看。

(有趣的事情是,我寫的週記或是一些亂七八糟的文章明明就也很冗長,他卻總是會看完。我覺得這可以證明他不是不喜歡閱讀。)

這樣想起來,確實有他的道理。


寫字的人經常為了優美的比喻,或為了營造某種意象,使用大量的敘述跟比喻設法與人溝通,但有些比喻會不會,其實不需要這麼麻煩呢?

大家都知道冬天很冷了,不用花兩行字來形容這種冷到底多冷(除非它實在冷得很特別,特別得你要是不寫,沒有人會知道那到底是什麼感覺) ,在這上面琢磨就是一種很消耗心神的溝通。

我自己寫東西,會不會也掉入了這樣的陷阱裡面?有一陣子以來,我常常在想別人怎麼都可以找到這麼精準的比喻,來形容他想述說的情緒,或是某種感覺,或製造某種對比。(雖然對比是另一種修辭法)

而且最重要的事情是,有時候其實根本就不需要比喻啊。

我是說,讓我們再複習一次。比喻是「A像B;或是A有與B相似的性質。」

可是瑞凡,在比喻的世界裡,喻依才是第三者。A不是B,B沒有辦法代替A的。不會因為你用了比喻把事情連結在一起,B就變成了A,或是有B也不需要有A了。

我們使用比喻來連結兩個事物,看似好像對事情有什麼改變,其實除了幫助人們理解喻體之外,好像也就這個樣子了。

比喻無法創造什麼東西,比喻只是在現有的基礎上增添花樣罷了不是嗎。使用了這麼多的比喻,就像是說了一堆塞子棋子的廢話,到頭來,也是等於沒說。

落落長地且快速地敲完了以上這段思考,越敲下去我的文字越是擲地有聲,我覺得自己彷彿正在甦醒。或許這就是我目前一直困住的部分,活在幻想中的世界裡面,重視外在的美而忘了內在。


所以說,〈風箏說〉最主要到底想要說什麼呢?

我認為自己身上有叛逆跟保守的部分,當然每個人都有,可是在我身上我覺得自己特別地嚴重,風箏代表著我想要衝出去隨風飄揚的那一塊(雖然菜醬說風箏是無機物,它不會「想」做什麼,但我們可以先忽略這點嗎拜託),而無法像風箏一樣飛起來的人就是我保守的那一個部分。

我經常把線放得很長,喜歡無邊無際不受限制的思考。但放得太長了,怕風箏沒有辦法好好飛,於是身體只敢待在安全的地方,無法隨心所欲的移動,搞得自己常動彈不得,哪裡也去不了。我喜歡看著風箏飛,我特別需要這種感覺,但其實自己真的會想要飛到風箏一樣高,一樣胡亂地隨風起落嗎?說實話真的也是蠻害怕的。

我喜歡失控的感覺,但我又無法承受事情真的失控的樣子,於是我只能玩風箏,想像自己就在上面,其實還是有人拉著,雖然那絲線細得可以割喉。

我覺得自己是可以看到很遠的地方的人,但也知道自己其實是很可能到不了那裡的人。

我是拉著風箏的人,而風箏是我很重要的一部份,沒有風箏我可能也活不下去了。


欸,我突然想到,會不會我其實要用長頸鹿來做比喻會比較恰當?而且長頸鹿也比較可愛。

不過長頸鹿的長頸演化目的有一說是為了吃到更高的葉子,好像也跟我不太一樣,仍然不是恰當的比喻。或許比喻沒有恰當這回事,因為所謂的相似其實同時也代表你們之間一定有一個部分是不一樣的。

其實我腦中一開始的畫面不是風箏與人,也不是長頸鹿,是一種不存在的想像中的生物,他有一個基本的身體,跟一個很像風箏的可以飛出去的部分,也許是耳朵或是眼睛之類的隨便,他必須要依靠這個知覺器官飛出去探索外面的世界他才能活下來。

但這個器官跟身體之間的連結又不知道為什麼有點脆弱,而且具有奇異的彈性,拉得太緊他會彈回來,放得太鬆他又會跑出去。

因為我畫不出這樣的生物(我腦中有一個比較噁心的分裂畫面,那個中間用來連結知覺器官跟身體的部分是類似橡皮筋的肉筋,拉扯時會有皮肉緊繃扭轉的聲音),也不確定該怎麼形容,最後退而求其次用了風箏的比喻。

總之我覺得我就是這樣的生物。

這就是我想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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