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6

一些關於書的記憶

自從不小心買了哈利波特8以後,我就又不小心把手邊有的《混血王子的背叛》與《死神的聖物》上下兩冊又再度啃完。

接著,便開始翻起了書櫃裡堆滿灰塵的舊書。

我還記得以前住中壢時,家裡總有看不完的書,你走到哪兒都擺滿了書。

桌上有書,地板上也有書。床頭旁有書、床底下也有書。茶几上有書,飯桌上有書(書上還可能有飯粒)。電視櫃上有書,電視機上也有書,電視櫃後面的小細縫裡也能找到書。

廚房有書,廁所也有書(書的一角都因濕氣捲起來了)。

以前大個便可以大一小時,其中可能有四五十分鐘的時間都在看書。



搬家的時候,家具什麼的都還好。就是書最麻煩,最後整理時只好簡單一落一落按照這是誰的書,疊著,甚至不管分類了全部塞進箱子裡,打包,然後,重得要命。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開始講起書的故事,我只是想說,後來我人到了台北,很少回家。

有一次回家時,發現家已經又搬了,媽媽說,書已經丟光了。因為太多,太重了,而且他眼睛不好,也沒辦法看書了。

我現在還是會想到很多很久以前逛書店時我自己挑的書。

以及我與它們之間的記憶。我曾經看過很多書的。但我已經記不清楚細節了,只記得當時的起起伏伏,似懂非懂,感慨,喜悅,甚至笑到肚子痛,看得掙扎、糾結,或艱深難讀到讀不下去。

目前能想到的,印象最深刻的大概是《小鹿斑比》。

大家可能都只看過卡通,卡通有把那一幕演出來,但只是大而化之地,對於細節部分草草帶過。我說的那一幕是我覺得整部戲裡面最高潮的那一幕。

那一段大概是這樣的:他與他的青梅竹馬一同快樂的嬉戲,他想要她。

那時的斑比剛進入青春期,身為一隻鹿,也理所當然的進入了發情期,牠的鹿角變得又結實又巨大,整個人也從小時候不經世事的膽怯變得衝動又直接。

嬉鬧到一半,她跑走了。斑比追上去。

突然,他被以前曾為玩伴的其他雄鹿給擋住去路,斑比眼中沒有他,只有她。而雄鹿則說,你不配她,她是我的。

於是他們開始吵架,彼此攻訐,甚至用角對撞,試圖擊倒對方。

文字裡非常詳細地敘述斑比是怎麼擊倒對手的:牠用牠結實的角去衝撞敵人,與對方的角架在一起,甚至毫不留情的折斷了對方的角,對方的角在流血,斑比卻覺得滿足,征服,甚至想要殺了對手,直到對手苟延殘喘的投降,斑比才放他一條生路。

斑比一個又一個地擊敗了擋路的絆腳石,總算追到了青梅竹馬的身旁,成功得到了她。

或許,那其實也是我們人生中最精彩的那一段吧。


在此之前,我以為小鹿斑比只是一本童書,是給小朋友看的「迪士尼卡通」。

我已經忘記我是在什麼年紀底下看完這本書的。好像在我還住在七堵的時候,便已經讀完小鹿斑比了。那時我最大不過小學三年級,後來重讀這本書確實感受到震撼的時候,我想應該是小學五年級吧。

我不知道小鹿斑比給我了什麼樣的影響,可是那樣的震撼一直留在我的心頭,也許被遺忘在某個角落,現在突然間傾洩出來,被倒進我的腦中,我再萃取記憶,將他們排列成文字。

相較於那一段,後來的情節反而略顯平靜,甚至連之前森林大逃殺的那一段,它的震撼都沒有發情期這段來得強烈。

也許我該把那本小鹿斑比買回來了。

嗯。


其實我只是想講我最近開始在讀舊書的事情,以及我其實更早是想寫《危險心靈》的書摘,我完全沒有想到它卻帶我來斑比這裡。

但,寫都寫了,就多寫一點吧。


我搬來台北的時候,自然是帶了一些書上來。

後來幾次回去中壢,我都試著盡量再多帶一些書回台北看。現在回想起來,幸好我有這麼做。

很幸運地,有拯救到侯文詠全集,還有魔戒三部曲等等我絕對無法捨棄的作品。

去年我的書櫃裡添了很多新書,但我幾乎一本也沒看完。

我覺得很可惜,也覺得我似乎閱讀的書越來越少了,雖然我每天的閱讀量還是很大(大部分都在網路上看很多文章),但這畢竟是一個警訊,證明自己好好靜下來,並且專注在書本上面的能力是明顯降低了。

我小時候是被大人認為有過動傾向的,可是只要給我一本書,或是電動,我就可以一動也不動(甚至不吃飯),直到我把手邊的東西告一段落了,我才能依依不捨地做下一件事情。

現在的我反而比較像是個「正常人」 了。

我其實不是很喜歡這樣的感覺。

人們常說人出了社會以後,就會慢慢被磨磨磨,開始「學會一些做人處事的道理」等等,變得像個大人,變成熟云云。

我覺得那樣很好,但也覺得那樣就也很可能失去身為一個人的獨特性了。

比方說至今我的包包裡一定會隨身攜帶一本書,若是需要的時候,我隨時可以翻開來看,上次聚餐之前我就這麼做了。但卻會被人認為是個「怪人」 。

嗯,或許我寧願當個怪人吧。

卻也有個聲音會告訴自己,是否應該變得更正常點,更融入團體一點。


喜好讀書不是件壞事情,就跟我去年瘋狂地喜歡看電影一樣。

可是卻在追尋的過程中我常常感受到越來越迷惘與孤獨。

彷彿在深入經歷作品的時候,我變得無法跟普通人一樣有溝通交流了。

同樣的東西,我與旁人看完的感覺總是大相逕庭,而大眾們的感覺卻又是一樣的,他們彷彿有了共通的語言,而我總像是外國人,連好好表達自己的想法都不會,只能嗯嗯啊啊的講話,或拐彎抹角似地講著別人聽不懂的話,再搭配比手畫腳。

他們很自然地用很簡單的語言與形容詞來表達他們的想法:好棒、這個好爛、好美、好無聊、好有趣;而我使用的語言也大致相同,但卻並非是語言所想表達的那個意思,而我又沒有太多註解的機會——好棒(的反差,矛盾處理的令人非常掙扎與糾結)、好美(脫離現實的幻想與白霧般地鏡頭邊框造就出一種距離感與最後一望無際的雪地淡出)、好無聊(敘事得太有說教意味,闡述道理卻未深入探究形成結論的原因與影響)、好有趣(大量利用重複感製造錯亂並置入公式化的台詞分別讓不同角色說出,簡直是精心設計的大平台)。

現實生活中,我們太少好好聽人說些什麼,資訊又出奇的爆炸使人疲勞。

我的步調太慢了。跟不上簡單又直白的世界。


這是為什麼人們不喜歡再看書了。

這是為什麼我很難好好看書的理由。

這是為什麼我還是堅持緊握著書本的原因。

我覺得我需要深入探究的能力,我覺得我需要保持與自己對話的能力 ,我覺得我需要讓腦子裡永遠可以轉動,不感到貧乏。


嗯,明天真的要把危險心靈的書摘寫出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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