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6

1202 伴郎

文字債越欠越多了,先補這一篇吧。

但我不確定會不會打成我習慣的那種日記形式,看看文字會怎麼幫自己找出路囉。


早在婚禮的好幾個月以前,我就被告知了我即將成為伴郎的這件事情。

老實說這是我人生第一次當伴郎,後來才聽說,有個習俗是伴郎最多只能當三次。所以我現在已經少一條命了。

不過環顧週遭朋友,我相信我也許很難再有第二次機會(欸,這不是瞧不起你們啊)。

我其實不確定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你才會找一個朋友當你的伴郎。

而且我被告知我是婚禮上唯一的伴郎,這讓我有點緊張。

那時還不能明白結婚與他背後所帶來的重大的使命感,所以曾經想過「如果我要結婚了,我會找誰來當伴郎?我要找幾個人?」這個問題的我,在當時並沒有特別得到問題的解答。

畢竟我總是天馬行空又異想天開的,我可能會把在場的每一位男性都稱呼為伴郎。

或是一個伴郎也不找,或是說自己既是新郎也是伴郎--等等,感覺這種情況好像等於婚禮沒人來參加耶。


也許伴郎會找一個你很重視很重視的朋友吧。

一個人要對另一個人而言多重要,才會願意在這麼重要的場合中找另外一個人來陪襯插花?


好吧,我的廢話先說到這裡,我應該跟各位介紹一下新郎是誰才對。

肉球,在我的網誌上都叫他肉球,其實他現在已經不是球了,我是在高中夜校跟他認識的。

在我上大學的這四年來,他變得很瘦,瘦到像另外一個人。因為我剛認識他的時候他是很胖的,高中三年來都胖胖的,體重可達九十幾公斤,但現在卻才七十公斤。(是嗎?)

你們應該看過他才對,他在我的生命中常出現的,比方說七月多借我練車的人就是他

他跟他妻子已經交往了很長一段時間了,但礙於一些我雖然清楚但是我不確定當事人願不願意讓我打在日記上跟大家說的緣故,所以一直沒有結婚,從我高中畢業開始,說要結婚說了四年直到現在。

我直到他們現在已經訂婚三個多月,結婚兩個星期了,在稱呼他妻子的時候還是會不自覺的說「他女朋友」,你就知道這個習慣已經跟了我多長的一段時間了。


在婚禮的前一晚,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身為新郎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情。

你知道,有一部電影,已經出了三集同樣的梗了。你沒看過也一定聽過。


沒錯!就是這個!

說到結婚,怎麼可以忘了單身派對!

雖然在結婚的前一晚出去外面花天酒地亂搞調情是一件其實不算很道德的事情,但是那頂多只是「不算很道德」而已,要是你在結婚以後才做這些事情,嚴重的話根本就是犯罪啊!
《中華民國刑法》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因此,身為男人,身為一個明日就要正式被埋入名為婚姻的墳墓裡的將死之人,我們必須先行一步拯救他的靈魂!

......說是這樣說啦,可惜,期待單身派對的讀者們要失望了。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不知道為什麼,我腦中閃過了這句話。





總而言之,二號當天我早早的起了床,開始塞我的隱形眼鏡,我為了這件事情,前面已經先練了幾天的戴隱形眼鏡。

我得比原先該起床的時間再提早半個小時起床,然後開始練習戴這該死的隱形眼鏡。

在這幾天下來我得到了一些心得,戴隱形眼鏡最困難的部份有時候已經不是面對害怕異物跑進眼睛裡的時候了。

而是你的手有時候就是沒辦法把你的眼瞼拉開來,或是你無法對抗你的反射神經。

奮戰了三十分鐘,我總算戴上了它們。


然後肉球來電,車子已經到我家樓下了,皓蜆前一個晚上就跟肉球待在一起,據說也有一個習俗是,新婚之夜的前一晚不能一個人過,但也不能有單數。由於我已經是伴郎了,肉球就找了皓硯來陪他。他也是我高中夜校的同學之一,我們三個人關係一直不錯。

一見了面,他們就一直笑,說我的穿著很像什麼保險業務員,三商美邦人壽之類的。

可能畢竟我買的是廉價西裝吧。


一起吃了早餐以後,我們就進了肉球家,幫他做最後的準備,換西裝,抓頭髮,在胸前別上繡花、名牌等等,把洞房整理好樣子以後,差不多中午了,我們就出發前往迎娶。

我們沒跟新郎作同一台車,所以一路上也沒辦法跟他聊什麼天,而且我好像有點晚睡,又有點太過於早起了,所以就在車上打了瞌睡。

新娘就住在萬華那裡,車子穿過市民大道以後就到了,我們下車把鞭炮點著,兩台禮車停在新娘家門口,砰砰砰砰的大家就進去了,攝影機不斷的在旁邊跟拍,我一直想到什麼記者會之類的東西。

在出發之前,皓硯就問肉球,「欸,等等會不會你要過關啊?」

「什麼過關?」我問。

「就是有時候別人要迎娶啊,新娘那邊就會設一些小遊戲要讓新郎過,什麼過五關斬六將之類的、天堂路、踩過火舌。」

「不會啦,他們應該不會搞這個東西。」肉球回答。


結果電梯一上了樓,到了門口,就看到新娘方感覺已經恭候多時了,把新郎擋在門口。

我看進去,有四道門,每一扇門寫著一個英文字母,依序是ABCD。一位穿著白禮服的女生說話了,那是新娘的小妹,也是今天的伴娘:「先來玩遊戲!你要猜新娘在哪裡!猜錯就要喝苦茶!」

新郎想了一下,四道門,應該不難猜吧。

結果,他連喝了三杯苦茶。


我們先喝了一碗甜湯圓, 等新娘出來以後,他們就開始去拜祖先,迎娶儀式。
 
詳細的儀式順序內容我已經忘的差不多了,只記得氣氛應該要是很歡樂的,但在夫妻兩人向女方父母親跪拜感謝時,新娘的父親說話說到一度哽咽,接著就突然進入了催淚情節。

當時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想到了小叮噹裡面靜香即將出嫁給大雄的前一個晚上的那個片段。

好吧,是挺感人的。



順利迎娶結束,帶著大量嫁妝等物我們就回去了。




回到汐止肉球住處,大包小包提回去,又繼續吃甜湯,然後他們也祭拜新郎方的祖先,反正又是那些我不是很有印象的儀式(原諒我那麼不尊重傳統習俗),就入、洞、房、了!

當然,也不能幹嘛。

而且邀請大家參加的結婚典禮在晚上,現在就入洞房太早了。


新郎的親戚陸陸續續出現了起碼十幾二十個人,等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就前往婚禮會場先行準備,新娘要準備髮妝,還要確定現場狀況沒問題等等。

在前往婚禮會場的路上,司機聽到我吵著想喝咖啡,真的在一家咖啡店前停了車,讓我買了一杯咖啡,好感人啊。聊著各種咖啡煮法的不同,終於到了會場。




不得不說一套一萬二的西裝真的跟我的三商美邦組差好多啊。


直接提婚禮本身吧。

我寫的有點出神了,節奏有點抓不穩。

新郎有找了一桌同學來,所以我看到了一些許久不見的老同學,都有簡單聊一下近況。

婚禮進場的時候,我與伴娘都很緊張,因為我們會帶著新郎新娘走入紅毯。順帶一提,後來皓硯還是帶著淳雅一起成為第二組伴郎伴娘了。



只是進場時的燈光打得很強很強,其實你根本看不到週遭任何人,彷彿幾乎沒有人一樣,所以緊張感馬上就消失了。

接著新婚夫妻也進場了,會場響起了Westlile的The Rose,是肉球自己選的歌。


平平淡淡地,該結婚的人結婚了。

婚禮整體來說很安靜,沒有人找新郎灌酒,沒有人搶婚,也沒有Maroon 5。

大家就是靜靜的看著這一對新婚夫妻。

我想大家都很替他們開心,但又覺得這是遲早會發生的事情,他們早就幾乎已經是夫妻了。

就是,少了一種結婚的歡欣感吧。




結束的時候大家一起拍了一些照片,然後我陪著維柔去牽他的車,我們站在路邊聊天,我有點微醺。

我還在考慮要搭公車還是搭計程車回家的時候,新婚夫妻來了。

他們說,他們要搭計程車回家。

我突然開始覺得這一切有一點荒謬了。

結婚典禮這檔事,會讓你分不清楚誰才是主角。

結婚的是這對夫妻,本該享受的人應該是這一對本該享受的夫妻,但他們卻得在婚禮會場上表現的像是個服務生,也不知道有沒有吃多少東西,從早忙到晚上,準備各種有的沒的儀式,還得到處一桌一桌去跟大家敬酒,向每個人願意前來祝福道謝,要換裝陪大家笑臉,要送所有賓客離開到最後一刻,在婚禮結束的時候還得自己打車回家???

結婚典禮這檔事,到底有什麼毛病啊!

我開始覺得婚禮這檔事應該要改變一下作法了。

應該要每個賓客自己擠到主桌去敬酒,結束的時候自己把東西收一收,把新郎跟新娘扛進洞房裡面,新郎還沒有射其他人全部不准回家,這樣才對啊。

當然這些想法我沒有講出來,看著他們兩人穿著禮服在這樣的夜晚之下,得自己打車,我很替他們感到落寞,但兩人臉上的神情,在疲憊底下又似乎隱約透露出一點滿足。


或許他們心底也這樣想著,「終於......」

我相信在場的賓客每個人都在等這一天的到來吧,只是沒人知道漫漫長路何時會走完。

也許,一件事情當你努力許久、期待許久,也默默耕耘許久的這一刻真的到來了,你不會跳起來欣喜若狂,不會喜極而泣,而只是淡淡的看著它,看著這些風景,過往的人事物等等,像跑馬燈一樣閃過,然後,你露出淺淺的一笑。

一切都值得了。

You deserve it.



當然,嗯,好吧,就在此打住了。

總之祝福他們。



對了!所以你們說,我真的看起來像是保險業務員嗎......

4 則留言:

  1.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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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優點:切合題旨、情節生動、筆調輕鬆
    缺點:詞不達意、用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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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老師 請問這篇作文您給幾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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