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也不吃榴槤口味的東西了。
今天下班前,隔壁同事拿了一顆榴槤牛奶糖給我,問我要不要吃。
當時已經是大概七點多,辦公間已經幾乎人去樓空,仍然還在座位上工作的我,正需要一點味覺上的刺激來振奮自己精神,因此我沒有多想就接受了。
她說:「這是今天其他同事給我的,但因為我不敢吃榴槤,所以才問你要不要。」
我知道有些人不敢吃榴槤,剛好我不是排斥吃榴槤的人,事實上,我也吃過榴槤。
榴槤號稱水果之王,並不是浪得虛名。首先它的外型簡直可以被當作武器使用,如果有人說曾經被榴槤砸死,我一點都不會感到意外。
榴槤無論是聞起來或嚐起來的味道都極為強烈,大部分我所認識的人,都覺得榴槤的氣味非常令人難以忍受。
起初我認識榴槤這個水果時,就像大部分人一樣,聞到味道卻不敢吃。而且因為味道太重了,所以家裡也真的很少出現榴槤,直到好幾年以後才真的有機會嘗試。
第一次吃之前,是家人循循善誘地跟我提點:「一開始很難聞,你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
那次嘗試的體驗還不錯,入口時一開始傳來的氣味真的最臭最為濃烈,但開始品嘗到味道後,榴槤那果實柔軟的質感與甜膩在口中瞬間擴散,令我已經忘記了一開始的臭味。因此我不僅僅嚐了一小口而已,而是吃了一整塊。
吃完的感想雖然不是說我從此就愛上榴槤,視榴槤為珍寶什麼的,但我確實認為榴槤之於水果之王這個稱號,可說是名符其實。
總之,我從同事手中接過糖果之後,立刻把包裝紙拆開,往嘴巴裡一丟,過程完全沒有猶豫。
當我咬下第一口,就感受到榴槤難聞的騷味從我嘴裡陣陣散發開來,並隨著我的呼吸直衝腦門。
我想起前面提到,第一次嘗試吃榴槤的良好經驗:「一開始很難聞,你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
於是我抱持著這股信念,繼續品嘗著它,漸漸地我感受我的唾液與糖結合,味蕾中嚐到了一絲絲甜味,以及淡淡奶油感,是牛奶糖的味道。我終於感到苦盡甘來。
就這樣我繼續滿意的嚼著牛奶糖,繼續忍受著難聞的氣味,以及品嚐著口中的甜味,就這樣過了兩三分鐘之久。
「一開始很難聞,你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我在心中默想著。
一開始很難聞,我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嗯,我忍著。
一開始很難聞,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沒錯,我是這樣做的。
一開始很難聞。
為什麼,忍了這麼久,我還沒好?
我突然意識到好像有什麼怪怪的。
我剛剛說過,這是一顆榴槤牛奶糖,對吧?
說得更清楚一點,這是一顆榴槤口味的牛奶糖。
也許你覺得我在說廢話,但是我來不及解釋了,我忽然覺得有點反胃,似乎是身體想要告訴我,不斷從口中瀰漫出來的騷臭味,使它再也忍受不了。
我抽了一張衛生紙,把榴槤牛奶糖從口中吐掉,包一包丟到後面垃圾桶去,然後灌了好幾口水,試圖沖掉口中可怕的氣味。
腦中思緒跑馬燈般迸發,就像牛頓被蘋果砸到頭以後發現了地心引力一樣,我想我也有了重大的發現,容我用數學方式陳述如下:
設 "一開始很難聞,你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 = 榴槤
榴槤牛奶糖 = 榴槤口味 + 牛奶糖
榴槤口味 = 榴槤×氣味
榴槤口味 ≠ 榴槤
∴榴槤牛奶糖 ≠ "一開始很難聞,你忍著吃下去後就會好了"
所謂的榴槤口味,與榴槤本身完全不是同一個東西。
所謂榴槤牛奶糖,大概就跟草莓棒棒糖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如果草莓棒棒糖就是吃起來有草莓氣味的棒棒糖,那榴槤牛奶糖不就是會不斷散發出榴槤氣味的牛奶糖嗎?
簡直是一種災難。
榴槤之所以能被我接受,是因為它嚐起來的味道很好,而不是它聞起來的氣味很好。把榴槤做成榴槤口味的什麼,而不是榴槤本身,就像是臭豆腐把豆腐的部分拿掉一樣,不就只剩下臭而已嗎!
我腦中的信念完全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上,難怪我不管怎麼嚼,嚼了兩三分鐘,嚼到我快吐了,都等不到榴槤氣味消散,口中臭盡甘來的那一天。
即使我把榴槤糖吐掉,又喝了幾大口水,我的嘴裡我的呼吸我的唾液,甚至是我整個座位辦公空間四週依然都瀰漫著一股化工榴槤的氣味。光榴槤味就夠噁的了,還是化工的。
連其他同事因為要跟我隔壁同事討論事情,也都面露難色又故作忍耐的樣子。造成他們的困擾我真是自感羞愧。
我想我以後我再也不敢吃任何榴槤口味的東西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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