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7

為什麼原住民要坐在凱道上?

相信大多數的人應該都不清楚。

凱達格蘭大道上面,有一群原住民,已經在那兒坐了七十三天了。

為什麼原住民要坐在凱道上抗議?是因為吃飽太閒嗎?還是他們喝醉了?這會不會又是一個政治操作?


其實原本我也不太清楚。

直到勞動節那天,我經過凱道時,我才看見他們,也才想到前幾天有個朋友PO了照片,要「大家有空去凱道坐坐,陪原住民一起排石頭。」

排石頭?坐坐?說的跟去玩一樣。

我看到的是,凱道偌大的車道邊,有一條被「禁止停車」的黃色路障圍起來的區域,大概圍了半條車道吧,像是疆界。疆界裡頭擺著一堆又一堆的,石頭或木頭或沙子,人們在上頭彩繪、或寫字,把它們擺成各式各樣的形狀,有著各式各樣的意象。



他們說,這些都是來自於部落的木頭、石頭、泥土。

更裡面的人行道裡,他們搭起了帳篷、地墊,還做了好幾個架子、或立牌,上面放著對於政府的抗議與他們的訴求。

我停下來,看著他們的訴求。

大概理解了他們是為了土地抗爭,為了「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抗爭。

可是我還是看不太懂,為了土地抗爭?為什麼要為土地抗爭呢?

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是什麼?看著那些訴求,內心一知半解,還是沒有太大的感覺。

在台灣,抗議不是什麼新鮮事。而對台北人來說,在凱道上抗議更像是家常便飯。幾乎每個月都會有各式各樣名義的團體申請路權,在凱道上面搭建舞台、拉布條、鳴笛、請走路工……好像廟會遶境,都會有一些「公式」。

這是一般人對於「抗議」的印象,幾乎被當作是一種文化。是人們眼中作為配角的背景。

一直以來我關注各類社會議題這麼久,各式各類的抗議從來沒有因為「抗議」而讓抗議變得更少,甚至應該說,抗議增加了更多的抗議。

常常會有人認為,「台灣會那麼亂,就是因為一天到晚有人出來抗議。」這句話深得我心,只是要說得清楚一點:

「台灣會這麼「亂」,就是因為一天到晚都有人被逼著要出來抗議。」


我一向是支持各類抗議的人。你會說,都已經有選舉了,為什麼還要出來抗議呢?選舉不就是表達我們人民意見的手段嗎?

是啊,選舉當然是。可是選舉就好像是你拜託人去幫你買東西一樣。

你跟他說,你要買林鳳營的低脂牛奶,他說好,你把錢給他了,他卻幫你買了光泉的全脂牛奶回來,還把中間的差價拿去買了七七乳加,而且在回來的路上就吃掉了(完全沒想到要分你喔),你一定會很生氣。要他把錢還你,或是再回去重買。

選舉就是這樣,我們選出我們願意相信的一群人,在我們忙碌的生活中幫我們去買東西。是代議制度的一環。對他買錯東西感到生氣,要他去重買,就跟抗議沒什麼兩樣。

在凱道上面抗議,是因為這裡是離權力核心最近的地方,也最容易引來關注。如果有人願意長期在凱道上面抗議,這是最笨也最溫柔的做法。因為對他們而言,他們其實已經窮盡了所有的辦法,他們只能把一切訴諸於政府的良心。

這幾乎已經是唯一的路。是沒有選擇的選擇。即使,大多數還是沒有什麼用。


隔天,我下班後,回到家看見原住民抗議的區域被警方清場。

所有的抗議幾乎都是這樣的劇情。

警察重複著那句老話:「我們絕對尊重原住民朋友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可是你們長期霸佔車道,未申請路權,已強烈影響了用路人的不便。我們要進行清場,把道路還權於民……」

兩個多月過去了,政府方面沒有任何回應,警察也依法執行他們該做的事情。

抗議的原住民跟警察對嗆、咆哮。有人在哭,有人受傷,有人不肯離開。

警察把石頭跟木頭分成兩堆,有彩繪的跟沒有彩繪的,說沒有彩繪的石頭都是垃圾,全部一個一個搬走,運上垃圾車。

原住民大聲呼喊,這是我們從部落帶來的石頭,不是垃圾!……

這段影片,讓我心疼極了。

為什麼呢?為什麼沒有人看到警察在做的事情。

為什麼沒有人要關心原住民關心的事情。

我回想那天我站在凱道前面看著立牌,我知道原住民在抗爭,在為了土地抗爭,在凱道前面待了兩個多月,非常辛苦。我都知道。

可是,我還是不能明白。是什麼理由讓他們必須這樣做呢。


據說他們一開始佔據的位置更多,後來一步步地被警方清場,「還路於民」,現在他們已經被逼得只能在人行道上面「表達意見自由」了。很快地或許連人行道上都沒辦法。他們在凱道上佔據的車道漸漸縮小,就像原住民土地在台灣逐漸被吞食的縮影。

我的心情很沉重,我覺得他們需要被理解。

若是我都看不懂他們想訴求什麼了,我相信有更多的人即使想了解,也無門可入。

於是我打開Google,鍵入「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開始理解讓原住民們坐在這裡七十幾天的理由。



故事要從好久之前開始說起。可我試著長話短說。

原住民之所以被稱作原住民,是因為相對於我們來說,他們是最早住在台灣這塊土地上面的人。一開始都沒有人在意原住民的處境,我們一直生活在一個蠻荒的時代,想要土地,就把上面的人殺光、趕跑。在國民政府來臺的時候,基本上原住民們早就已經被擁有武器的「文明社會」趕到了中央山脈以東的地方。而西部的原住民大多都已經與漢人通婚,在幾代以後融化成同一個族群。

可是你知道的。

時代一直在改變,在進步。當在我們真正成為一個真正的國家之時,我們同時也學會了人權、尊重、包容與理解。尊重這塊土地上的每一個人。其中也包括原住民。

政府為了推動轉型正義,讓那些以前受壓榨的族群不要繼續被壓榨,並且面對歷史發生的錯誤,做出一些補償,我們於1996年設立了原住民委員會,讓原住民也能參與政治,並讓語言與文化與漢人有極大落差的狀況下,讓他們自治。

同時,我們也要將原住民本來所應該擁有的土地還給他們,用原住民希望的方式,讓幾個族群可以和平共處。為了這個目標,首先我們要先確定原住民的土地範圍究竟有多大。

但多年以來,這個確定原住民土地範圍的明文法律一直被不斷擱置。既然沒有法律,原住民實際上也就不擁有任何土地,只有在原住民各個部落裡,目前實際上真正居住的地方設立了「現有原住民保留地」,讓他們起碼能好好睡覺。

可是實際上,原住民們耕種、打獵、採集等等原住民活動的場所,在這段期間不斷被私人企業收購,並建置成各式各樣用以營利,像是飯店、工廠等等……破壞山林,侵害原住民生存空間的場所。

真正急需設立的,是保護原住民能保有原本文化,生活不受侵犯的權利。

也就是所謂的「原住民傳統領域」。

經過學者與政府,原住民們孜孜不倦的努力與研究以後,大致上已經可以釐清原住民(現在還被官方承認存在的十六個族群)以前所在台灣生活的領域。大約佔了180萬公頃大小的範圍。

既然傳統領域已經被研究的差不多,自然就可以著手來用法律劃定區域了吧!

也就是所謂的「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辦法」。


可是,在這個劃設辦法中,排除了私有地的界定。遭到排除的土地大約有100萬公頃這麼多。

也就是說,在劃設辦法還沒有出來的時候,你只要想辦法得到土地權,這塊土地就不能被劃入原住民傳統領域裡面。就在這個劃設辦法擱置的十幾年間,原住民生活的場域卻還是不斷地被慢慢蠶食。

這強烈地引起原住民們的不滿,認為政府所說的轉型正義都是假的。

才讓他們決定在凱道抗議那麼多天。


乍聽起來你會覺得很無聊,而且也不干你的事情。

我一塊土地也沒有,都沒有去跟政府抗議了,你們抗議什麼啊,八十萬公頃還不夠嗎?

政府之所以會把私有地排除在傳統領域的作法之外,正是因為政府認為要保護土地的私人產權,也就是所有權。所有權是現代社會之所以會成為現代的原因之一,可以說是現代社會文明的基礎。有了所有權,這個東西被屬於一個人,你沒有經過那個人的同意,你不能任意動這個東西。

不然,你就是侵占、是偷竊、是強奪。

人類因有了法律認可的所有權,人們能夠運用自己的所有物積極地發展並創建事物,社會中重要的建設與變革都是從中迸發……就是一個這麼重要的東西。

如果今天政府把已經為私人所有的土地在劃入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就好像政府帶頭破壞了所有權的概念,合法強盜,把人們辛辛苦苦——好啦,不一定辛苦,最起碼是合法取得的——所有權搶過來,廖添丁般把地還給原住民。

不僅悖離了現代社會的基石,更可能是一項違憲的決議。


是這樣嗎?

你可能會這樣想。會這樣想很正常。因為這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可是我隨即就想到〈印地安酋長致美國總統的一封信〉。我相信很多人看過這篇聲明,如果沒看過,你可以點進去稍微看一下。這是大學時英文課,老師拿給大家做練習閱讀的文章。

我節錄其中一段,
「我們知道,大地不屬於人類,而人類屬於大地。我們知道,每一件事物都是有關連的,就好像血緣緊緊結合著一家人。所有的一切都是相互有著關連的。現在發生在大地的事,必將應驗到人類來。人類並不主宰著生命,他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
當時我看到這段,深受感動。

然後我好像明白了些什麼。

以下就讓我試著用概念分析來闡述我的想法吧。


當我們在使用「有」這個字的時候。意指的是:這個東西是我的,我想對他做啥都可以。

我有一個玩偶、
我有一枝筆、
我有一雙鞋、
……

我有一個杯子,所以我可以拿它來裝水、裝尿、裝蛋糕、貼上我愛黎明的貼紙、放一個杯緣子,要把它摔破,要幹嘛都可以。

這裡指的「有」,意思是你對這個東西具有「所有權」。只要你有一個東西的所有權,基本上等於你享有支配它的自由。


可是原住民的「有」,不是所有權的「有」。原住民的有,更像是在說:我有一個爸爸、我有一個媽媽……那樣的感覺。

它意指的是,這個東西是跟你有連結的,你們之間存在著一種無法斷開的連結。

可是你不支配他/她/它,你必須跟對方和平共處,你要學著尊重他。你不能讓你的爸爸換工作,或是逼他到死之前都要養你一輩子。你有一個女朋友,可是你不能想要的時候就上她。

這是原住民對待土地的態度。

這其中充滿著一種對於土地的尊重與關懷,甚至是很八股的「愛」,那種很真摯的情感。


起初我設法理解事情的時候,想到這一點覺得很奇怪,好像原住民在跟我們爭地,好像我們在跟原住民搶地。

但經過概念分析以後我覺得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點。


自從我們發明了「所有權」這個概念以後,我們似乎對世界就更肆無忌憚了。所謂的支配,實際上就是上對下,絕對的權力,同時也代表著傲慢。

我們支配某些東西,且我們總不經意顯露這種傲慢——

你有一隻狗,你可以愛他、你可以打他、你可以罵他、你可以叫他做你想要他做的事情。

你覺得你在教育他。

你對小孩也是這樣,你對你養的花也是這樣。

你有一條魚,你買了一些蝦,你抓了一些螃蟹,

小孩在飯桌上,拿著螃蟹螯、蝦子,魚,甚至各種食物起來玩。

你罵他,不要玩食物!

可是你罵小孩不要玩食物的理由,是什麼呢?是因為玩食物很醜、是因為弄得到處都是很髒,還是因為我們要尊重這些已逝去的,供我們養分的生命?


也許我們都錯了。

是的,你可以對你擁有的東西做任何事情。

你可以吃掉你養的魚,你養的雞,你可以撕破你穿的衣服,可以砸壞一張桌子。

有時候你這樣做只是為了好玩,只是為了一些小事。

反正,也不會少一塊肉。

反正,他只會不開心一下下。

反正,東西壞了就壞了。

反正,再買一個就好了。

因為你覺得你擁有他。可是他們其實不屬於你。

他們受你支配,可是他們永遠不會是你的。

這可能是人類很難理解的一個觀念吧,人類向來只能對他們認為是同種的人類同理。對其他東西毫無感覺。這種無感覺也不是人類的錯,是因為大家就是在這種世界長大的,大家就是看著大家這樣對待別的東西長大的,大家就是這樣被對待著長大的,所以他們長大以後自然也會這樣。

現代人作為一個最強勢的族群,我們成功地分布了全世界最廣的範圍,是世界上繁衍最成功的族群,是世界上最有智慧的族群。

我們有武器、有資源。我們支配所有動物,甚至植物,甚至天空,有一天還可能支配外太空,別的星球。

諷刺的是,我覺得我們也是與世界最疏離的一個族群。


原住民跟土地是分不開的。

他們在求的土地,不是那種關於居住正義的爭議,也不是要糖果吃的那種,一直吵著「這是我的!這是我的!這是我的!」

事實上,他們可以理解我們對於土地所有權的想法。他們也絕對尊重私人產權。他們並不會想要挑戰現代的「所有權」概念,他們只是希望土地的使用能夠不破壞自然,並能在保障人們與土地連結的前提之下被使用。


至今,原住民還在凱道上面坐著。

即使我寫完這篇文章,原住民還是會在凱道上面坐著。

七十三天了,也許下一個七十三天到來時,還是有很多的人依然不知道他們在幹嘛。

可是他們還是會繼續坐在那邊。


我不奢求每個人都要像他們一樣感同身受,為了他們出力,去氣憤,去擴散這個事情。

也不是一定要關心他們,也不用為自己漠不關心而感到罪惡。

最起碼你可以理解他們,理解這些事情是怎麼發生。可以在別人看笑話的時候,跟他們說,原住民正在為了一個很崇高的信念,跟整個文明奮鬥。

或是不用那麼浮誇。

你可以說,這是政府給他們的承諾,這是整個國家要一同去承擔的責任。

作為一個國民,我們每個人都要去承擔這種責任;作為一個人類,我們最好能去尊重這種價值,學習效法這種精神。


詳細的東西,條例什麼的,我看了很多,可是我沒辦法很清楚的說出來。

我不是專家,我從來不是專家。我只是一個從遠處觀看著這個社會的人,甚至稱不上關心,我只是看著而已。

可是保持著距離遠遠看著,可能會看到一些大家沒看見的事情。

如果你看完以後,想知道更細的問題,想知道這些爭議的核心,有一篇文章幫大家整理的非常清楚。寫得比我好多了。



最後,送給大家一首詩。

〈物以稀為貴〉/瞇 
於是他們
把天弄污
把水弄臭
把地弄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如果你的留言沒出現 一定是莫名其妙被丟到垃圾留言區了

我會定期查看 切勿擔心

試著輸入任何點子!也許它們都出現過。